Legal Issues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nd Copyright Law : A Comparative Study Based on Chinese and Japanese Experiences
T. Tan · 법과 사회 · 2025
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飞速发展, 其在文本、图像等领域的大规模应用引发了诸多著作权法上的争议性问题。本文立足于“生成式AI生成内容是否构成著作物、应由谁享有权利、AI学习开发阶段使用他人著作物是否合法, 以及使用AI产生生成物的侵权责任如何认定”等四大核心问题展开研究。在方法上, 本文以中国与日本的立法与实务为比较基础, 考察两国在著作物属性认定、作者界定、权利限制制度、侵权判断标准等方面的制度差异与共同趋势。现行著作权制度普遍以“人类创作性”为前提, 难以直接适用于AI独立生成内容, 亟需通过解释论与制度设计对相关问题作出回应。进一步地, 关于生成式AI在训练阶段中使用他人著作物的合法性边界, 中日著作权权利限制制度存在不同规定, 需结合日本文化厅解释性文件等内容进行分析。在使用生成式AI产生生成物的侵权责任层面, 本文讨论了如何判断生成物的“依据性”与“类似性”, 结合被称为AI生成使用阶段侵权世界第一案的“广州奥特曼”判决内容以及中国AI法《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进行考察。在本文的前序部分, 提及了日本于2025年5月正式颁布的《人工智能开发促进法》。该法规定了关于人工智能发展的基本方针, 但并未设定实质性的规制措施。在本文的最后部分, 指出人工智能不仅为著作权法带来了挑战, 也带来了便利。其中具有代表性的, 是中国法院正在应用的“版权AI智审”系统, 该技术正在促进著作权侵权判断的效率与精准性。此外, 除著作权领域外, 人工智能在专利法中亦引发争议。本文简要介绍了包括日本法院近期否定AI可作为发明人申请专利的“DABUS案”判决, 以及中国在AI能否作为发明人方面所展开的立法性讨论。通过中日经验的比较考察, 本文旨在为建立既保障创作者权益、又促进技术发展的AI时代著作权规范提供参考。